注册商标好处

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企业越来越重视品牌的建立。注册商标作为实现品牌保护的一种方式,受到各国投资者的重视。为自己的产品后服务商标进行注册,乃最佳保障的商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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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马德里商标(商标国际注册)

何谓马德里商标?

马德里商标,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或者《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共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由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本国商标主管机关向设在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的,可以同时在除申请人所在国之外的其它成员国要求取得领土延伸保护的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马德里商标的优势
■马德里商标注册程序简单便捷,易于操作。
依据相关规定,马德里商标申请人只需向原属国主管局提交一份商标申请书,便可获得多个成员国的商标法律保护,注册马德里商标的程序也较易操作。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费用相对较低廉,可为商标申请人节省大量注册费用。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需一次性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规费,无需逐一向每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缴纳费用。另一方面,根据“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可直接向本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从而可节省一大笔单一国家注册指定国所要求的该国服务机构商标注册代理费。数据显示,商标国际注册费大大低于分别向每个国家申请注册的费用。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时间较快捷。
根据“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规定,该商标申请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申请人指定保护国家的主管机关有权驳回这一领土延伸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如果该商标没被领土延伸国主管局驳回,该商标在各有关国家就自然得到保护。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可以规避一些国家对于单独申请商标的严格要求。
比如伊朗,要求所有直接去伊朗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必须委托伊朗本国的代理人代办商标注册申请,而且申请人给予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申请人本国公证机关的公证和伊朗驻该国的使馆的认证方为有效,手续相对较麻烦,而如果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指定伊朗要求注册,则不存在如上手续问题。
 
■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企业的商标附在该企业的商品上源源不断地走向世界。注册国际商标就能取得商品销售国的商标专用权,从而使得企业的商品在销售国不被排挤,市场不被抢占,进而捍卫企业在销售国的合法权益。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条件
 
1.商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当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
△如果没有,应在当国境内有住所;
△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注册当国国籍。
 
2.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当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原属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须与申请人已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
 △提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与在原属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完全一致。
 △马德里商标应同原注册商标一模一样。
 △马德里商标所指定的货品或服务不能超过原注册范围。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所需要的文件
 
■商标样稿2份,如是彩色商标,还需用文字指出该商标的颜色及组合;
 
■商标申请人的详细联络方式,如姓名、电话、传真、地址等;
 
■原属国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商标或其某一部分为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外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若要申请优先权,还须提交优先权声明。不少国际条约协调着有关商标权的保护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优权。这一原则得到了“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联盟成员国的普遍承认。凡享有优先权待遇的外国人,都可以申请优先权。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程序
 
1.原属国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原属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则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
 
2.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若您委托康栢为您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事宜,我们可协助您递交一切申请资料;商标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后,将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需缴纳的费用,并于20日内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3.缴纳注册国际商标之费用。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主管部门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4.国际局审查。
原属国商标主管部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递交申请,并呈交齐备的申请书件。国际局收到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国际局要求,且商标未被注册,一切资料齐备,准确无误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原属国商标主管部门。商标主管部门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5.指定国审查。
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若通过指定国审查,便可注册。国际局向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6.“马德里协定”国和“马德里议定书”国审查
国际局向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发出通知。各保护国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
 
马德里商标注册流程图
  
 注册马德里商标(商标国际注册)
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的注意事项
 
1.注册国家的局限性: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偏重于欧洲国家,一些同中国贸易往来密切的国家,诸如加拿大及东南亚各国目前还不是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中国企业无法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注册。
 
2.马德里商标注册必须以原属国申请/注册为基础:商标国际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申请/注册为基础。根据“马德里协定”的相关规定,商标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内注册或初步申请公告;依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商标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因此,在申请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
 
3.注册效力不稳定:由于商标国际注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5年后才能与原属国的注册脱钩,因此一旦原属国的注册在5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之为“中心打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