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名称变更所需的材料:,青岛注册香港公司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名称变更的申请书,深圳注册离岸公司;
(3)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该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登记证、IC卡(电子版登记证);
(5)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其中第(3)项一般是指国外公司经备案并获登记部门批准的章程修正案,或者登记部门出示的关于名称变更的证明。此证明需要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在日本注册日本公司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