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公司成立之有限公司零申报问题

零申报的话只是针对于没有业务的客户来说的,如果是有业务的客户的话是不能去做零申报的,为此,香港新公司成立之后,这是我们需要了解的问题。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