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版块,回贴请注意!(必看)_5446

[color=Red]感谢大家在这里交流与付出。

本版回复的群体大部份集中在离岸公司的会员,但有一个事项还请大家注意,回贴中请用正确的文字表达意思。

[b]如果你想表达“内容正在编辑中”请直接写出相关的文字出来
若只是用什么111,333,555,或是其他不明字符,发现后直接删除。[/b]

到时可别说自己在编辑,怪版主删除了你的回贴而进行相关的投诉。

特此说明,深圳注册离岸公司,希望大家能看到,用到,中国银行汇率。[/color]

网友解答



就是应该不断整治规范,支持!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楼主您好看到您的建议我非常支持;

留 言 往 来 送 甘 霖, 点 点 滴 滴 润 我 心, 言 语 不 多 情 谊 重 ,至 真 至 圣 贵 如 金.
了解,支持新规定:victory:
支持!支持!
支持新规定
这样会规范很多,希望以后继续加强离岸版的规范管理,我们都支持。
明白,就应该这样!!
[size=5]晓得了![/size]
支持版主的规则!
[quote]原帖由 [i]martin_xwj[/i] 于 2009-10-14 13:38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1018334&ptid=2224657][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了解了,谢谢LZ [/quote]
就你回复的正题,其他的不是灌水就是广告,全扣分30。
知道了 必须遵守
了解了,谢谢LZ
知道了 会遵守
支持新规则!!!
理解新规定

[[i] 本帖最后由 超毅咨询 于 2009-10-14 13:39 编辑 [/i]]

做SOHO一定要注册离岸公司吗?

开离岸账号,求助

年审是否可以请公司做